5.2 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
详细设计是软件设计的第二阶段,主要确定每个模块具体执行过程,也称“过程设计”,详细设计的目标不仅是逻辑上正确地实现每个模块的功能,并使设计出的处理过程清晰易读。过程设计中采用的典型方法是结构化程序设计(简称SP)方法,最早是由E.W.Dijkstra在60年代中期提出的,它是实现详细设计目标的关键技术之一。
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基本要点是:
1. 采用自顶向下,逐步求精的程序设计方法
在需求分析,概要设计中,都采用了自顶向下,逐层细化的方法。
2. 使用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程序
任何程序都可由顺序、选择、重复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。
(1)用顺序方式对过程分解,确定各部分的执行顺序。
(2)用选择方式对过程分解,确定某个部分的执行条件。
(3)用循环方式对过程分解,确定某个部分进行重复的开始和结束的条件。
(4)对处理过程仍然模糊的部分反复使用以上分解方法,最终可将所有细节确定下来。
3. 主
程序员组的组织形式
指开发程序的人员组织方式应采用由一个主程序员(负责全部技术活动)、一个后备程序员(协调、支持主程序员)和一个程序管理员(负责事务性工作,如收集、记录数据,文档资料管理等)三个为核心,再加上一些专家(如通信专家、数据库专家)、其他技术人员组成小组。